桂东县融媒体中心10月10日讯(通讯员 单茹欣)近期,桂东县消防救援局聚焦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并重,既对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形成震慑,又主动靠前服务,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立行立改隐患 依法免予处罚
7月29日,消防监督员对桂东县某物业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由该公司负责管理的珑悦城小区存在喷淋泵、消火栓泵及负二层2台风机多线启动故障,消防水泵房2#风机现场手动无法启动等问题,违反《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经调查,该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一年内未被立案调查,火灾隐患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已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启动维修基金 依法焕新管道
今年3月,桂东县世佳物业有限公司向县消防救援局报告,联达花园小区地下车库机械排烟管道损坏脱落,存在安全隐患,亟需维修。县消防救援局迅速派员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据《桂东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办事指南》,指导物业依规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随后,县消防救援局联合住建等部门及属地社区召开现场会,与业主代表充分沟通,取得一致理解与支持。在完成业主投票、签订维修合同等程序后,工程顺利启动。9月21日,项目通过消防、住建、社区、物业、受益业主五方现场验收,正式竣工。该案例有效破解了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资金使用难题,为同类问题解决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拒不缴纳罚款 依法强制执行
2025年11月21日,消防监督员对桂东县某物业公司管理的海上会商住小区核查发现,该物业擅自关闭室外消火栓管路闸阀,导致消火栓无水,且无法当场整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消防部门依法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消防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加处罚款。
消防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燃”是关键。下一步,桂东县消防救援局将持续聚焦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压紧压实物业主体责任,深化部门联动和多元共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与宣传教育,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由被动整改向主动履责转变,全力筑牢消防安全人民防线,为辖区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
责编:邓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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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黄岸明
三审:扶后权
来源:桂东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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