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桂东县沙田镇金沙商贸城产权问题
2020-10-16 14:18:07        匿名        机构: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类型:业务咨询        浏览量:24558

尊敬的谭书记:您好! 首先感谢您能从百忙之中抽出一部分时间来查阅一名普通农民的诉求。我来自桂东县沙田镇金沙商贸城的一名业主,桂东县沙田镇金沙商贸城自2013年竣工至今七年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小区开发商从售楼开始一直承诺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至此,开发商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上,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严重影响到小区100多户业主的根本利益,让业主们对产权问题的不确定因素感到绝望。 希望相关部门和开发商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也希望谭书记能在第一时间处理此问题,拿出相关解决方案,为民做主,维护业主们的权益,以此能保障上百业主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谢谢!

  •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回复 2020-10-20 09:40:51

    亲爱的“网友2020101613526988”: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对您提出的关于“桂东县沙田镇金沙商贸为什么一直办不下不动产产权证”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沙田金沙商贸城系由郭某北等3合伙人投资开发所建。该宗土地原属生资供销仓库房地产,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于2010年6月26日依法公开拍卖,受让方郭某北等12人中标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出让手续和土地使用证。

      该项目至今未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待该项目申请县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和土地验收,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后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应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个人提供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入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总证原件);4.房屋登记簿及预告登记簿(复印件)或预告证(原件);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6.契税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7.原土地总证(复印件)、土地验收意见表或不动产权证审核确认表(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复印件开发商盖章;如总证为不动产证的、该资料不需提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以上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6日